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6-10 生效日期: 1999-06-10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1999)45号

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资扩股至10亿元的请示》(鄂证发[1999]74号)、《关于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的请示》(鄂证发[1999]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同意你公司更名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但该名称须待你公司增资方案经我会复查批准后,方能使用。

  三、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100,000万元人民币。同意以下15位新股东的入股资格及出资份额,新股东必须以货币形式出资:
  同意以下两家老股东以红利转增股本:

  四、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我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限三个月内完成增资方案的落实工作。你公司增资扩股资本金要足额到位,并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选举拟任董事长及拟聘正、副总经理,拟定新的公司章程。

  五、增资扩股工作完成后,请你公司将验资报告、拟变更的公司章程、拟变更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材料报送我会复查。

  六、你公司在增资扩股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我会报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