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1999)46号
福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闽发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初审意见的报告》(闽证监[1999]10号)和《关于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袁东同志任职资格初审意见的报告》(闽证监[1999]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证监机字[1998]46号),现批复如下:
确认张晓伟、陈芸榕、许章讯、袁东、魏庆华、贾鲁闽六人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请你办接此批复后,通知福建闽发证券有限公司办理张晓伟等六人的任职手续,并在本批复下发后的一个月内,到中国证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