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证监机字(1998)37号
广东省证券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我公司增资改制方案落实情况的请示》(粤证呈[1998]00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更名为“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为人民币8亿元。经广东省广州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你公司8亿元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验资报告》粤会所验字[97]第092号)。经核准的股东及出资额见附件。
三、核准《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核准钟伟华担任你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林军担任你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胡学光、陆育升、黄方杰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五、你公司原有的证券营业部相应更名为“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
六、请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我会申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附: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出资额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