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不同文件对商品包装上标注内容的规定不同时如何执行问题的答复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97-07-03 生效日期: 1997-07-03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工商市字[1997]第169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不同文件对商品包装上标注内容的规定不同时如何执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肥料、农药、种子市场管理的通知》(工商市字(1993)第373号),文件效力属规范性文件。你省沭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行政案件处理中,依据工商市字(1993)第373号文件进行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第 十四 条的规定,处罚依据不足。考虑以上情况,我们不对工商市字(1993)第373号文件的具体内容作出解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