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工商市字[1997]第169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不同文件对商品包装上标注内容的规定不同时如何执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肥料、农药、种子市场管理的通知》(工商市字(1993)第373号),文件效力属规范性文件。你省沭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行政案件处理中,依据工商市字(1993)第373号文件进行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第 十四 条的规定,处罚依据不足。考虑以上情况,我们不对工商市字(1993)第373号文件的具体内容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