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科[2003]607号
各市建设局:
为提高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科学决策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拟成立河北省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了解、掌握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省建设厅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参与建筑节能有关课题研究;参与建筑节能工程方案评审、示范工程验收及科技成果审查等工作。
二、成员推荐条件
1、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建筑节能管理或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研究等工作三年以上,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3、身体健康,年龄适宜。
三、推荐范围
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主管部门、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质检及有关高校等单位有关人员。
四、推荐办法
各市建设局负责本地区预选建筑节能专家推荐工作,中直、省直、厅属有关单位、有关高校预选专家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
五、专家委员会组成
省建设厅从各市、各单位推荐的预选专家中挑选15-20名组成省建设厅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请各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并于2004年1月10日前将预选专家推荐表报省建设厅科技处。
电话(传真):0311-7904504。
附件:河北省建筑节能预选专家推荐表(略)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