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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关于福日牌电视机内销办法暂行规定》和《关于福日牌电视机内销办法的通知》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4-03 生效日期: 1993-04-03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
发布文号: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厅:
  你省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请求废除“国家工商局、商业部(84)商计联字第30号和(86)工商296号”文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福日牌电视机内销办法暂行规定》((84)商计联字第30号)和《关于福日牌电视机内销办法的通知》((86)工商296号)适用期已过,现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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