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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筹采用“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9-10 生效日期: 1996-09-10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字(1996)219号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报请对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审批的函》((96)经证字第102号)及发行方案、西藏证券办《关于同意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A种股票发行方案的函》(藏证券办(1996)10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采用“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行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A股1350万股。每股发行收费0.12元。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组织、稳妥操作,确保此次发行万无一失。请将发行期间每天的申购情况及时通报我会,发行结束后15日内,将发行总结、发行费用审计报告及新股发行情况反馈表及时报送我会。
199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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