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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几项规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7-02-06 生效日期: 1987-02-06
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
发布文号:
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专用目前已引起出版单位重视为了做好报纸杂志名称商标注册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报纸杂志名称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申请注册报纸杂志名称必须是经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新闻出版署中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宣传部正式批准创办报纸杂志
  三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应按《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办理申请人需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局(厅)总社报纸杂志登记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
  四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注册人名义应以领取报纸杂志登记证单位名称为准申请书式中营业执照一栏可填报纸杂志登记号技术标准一栏可不填写
  五内部发行报纸杂志名称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专用
  六出版单位使用特有标志作为商标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依照《商标法》及本通知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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