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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2年第7号-组织专家对漳州水仙花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29 生效日期: 2002-01-29
发布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漳州水仙花(宜春牌、圆山牌)、漳州片仔癀系列药品(片仔癀牌片仔癀和片仔癀胶囊、龙江牌复方片仔癀软膏)、仙游度尾文旦柚(度尾牌)、安溪铁观音(凤山牌、八马牌)、开夷山正山小种红茶(元正牌)、永春老醋(桃溪牌)生产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进行了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即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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