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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0-200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30 生效日期: 2004-12-30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环发〔2004〕185号

关于2000-200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了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管理,全面整顿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规范环境影响评价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号)和《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654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对39家2000-200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单位分别予以证书吊销、降低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范围、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的处罚。现将39家单位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考核,决定对以下8家单位予以证书吊销的处罚:
  1、海南瑞岛环境顾问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001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较差,所抽查的增城市力创洗涤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质量不合格,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管理混乱,存在超越范围承接项目和违规合作等问题。
  2、山西军工环保应用技术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314号):环境影响评价整体水平较低,质量考核成绩不合格,考核总成绩不合格。
  3、沈阳机电研究设计院(国环评证乙字第1514号):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管理混乱,未参加考核。
  4、黑龙江省科学院北方辐射技术开发服务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722号):未参加考核。
  5、杭州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25号):在松下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弄虚作假,冒用其他单位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
  6、恩施蓝坤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631号):在申领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过程中弄虚作假,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管理混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负责任。
  7、南华大学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720号):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管理混乱,环境影响评价专职人员数量未达到资质管理要求。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4007号):环境影响评价整体水平较低,考核总成绩不合格。

  二、经考核,决定对以下4家单位予以降低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范围的处罚,限承担环境影响报告表业务:
  1、内蒙古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1416号):环境影响评价专职人员数量未达到资质管理要求,无相应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2、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601号):无相应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3、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605号):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管理混乱,擅自降低评价等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负责任。
  4、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3006号):无相应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三、经考核,决定对以下11家单位予以暂停业务、限期整改的处罚,整改期内不得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临汾市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317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较差,所抽查的汾西县玉匣铸业有限公司和洪洞县霍岳建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质量不合格,予以十二个月限期整改。
  2、贵州工业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3302号):龙里粤龙铁合金冶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弄虚作假,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予以十二个月限期整改。
  3、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516号):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秦皇岛港煤五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予以六个月限期整改。
  4、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2306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较差,在江西省龙南县高峰铀矿退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不负责任,多处数据不真实,评价不客观,予以六个月限期整改。
  5、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环境保护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1905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较差,在江阴夏港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未能真实反映区域环境现状,部分数据失实,予以三个月限期整改。
  6、铁道第二勘测设计院(国环评证甲字第3210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较差,所抽查的新建地方铁路隆昌至叙永线泸州至纳溪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质量不合格,予以三个月限期整改。
  7、太原理工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1313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较差,所抽查的交城红星化工有限公司低压硝酸工程项目和广晋实业有限公司炼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质量不合格,予以三个月限期整改。
  8、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003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较差,所抽查的浙江省三门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浙江宇仁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机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质量不合格,予以三个月限期整改。
  9、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11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较差,群众反映的温岭市松门电镀厂、温岭市箬横电镀厂技改项目在厂址环境可行性论证、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予以三个月限期整改。
  10、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626号):在利川市齐跃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立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中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予以三个月限期整改。
  11、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716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较差,所抽查的株洲市振兴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项目和株洲金盛喷塑有限公司喷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质量不合格,予以三个月限期整改。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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