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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刊对外合作出版和授权翻译出版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7-12-21 生效日期: 1987-12-21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
发布文号:
 外文期刊工作是对外宣传和国际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办好我院外文期刊,加强对外合作出版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关于期刊对外合作出版和授权翻译出版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发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期刊工作中,编辑是中心环节。目前,我院期刊编辑人员短缺,任务繁重,长期超负荷工作,待遇普遍偏低,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为稳定和充实编辑队伍,在《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了编辑人员的报酬。
  《暂行规定》中第五条所支付的酬金是编辑部编辑人员的合法报酬。在实行《暂行规定》期间,有关编辑人员仍应享受同我院其他人员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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