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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2-10 生效日期: 2002-02-10
发布部门: 北京市
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02]11号
 
 
京政办发[2002]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加强本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孟学农 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敬民 副市长 
  副组长:阎仲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沈宝昌 市计委主任 
  吴绪玉 市建委主任 
  单霁翔 市规划委主任 
  阜柏楠 市市政管委主任 
  吴世雄 市财政局局长 
  苗乐如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王纪平 市地税局局长 
  梅宁华 市文物局局长 
  王仁凯 市园林局局长 
  高德龙 市建委副主任、市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 永 市建委副主任、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聂新生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朱嘉广 市规划院院长 
  栾 军 北京供电局局长 
  陈卫军 市通信管理局局长 
  陈 平 东城区区长 
  吕锡文 西城区区长 
  李晓光 崇文区区长 
  鲁 勇 宣武区区长 
  李士祥 朝阳区区长 
  李进山 海淀区区长 
  张大力 丰台区区长 
  陈文占 石景山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阎仲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绪玉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建委陈永、市计委白云生、市规划委邱跃、市国土房管局谢经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需调整,由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同意并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自行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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