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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动力煤优质化技术与高效燃煤锅炉技术开发”课题申请指南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2 生效日期: 2006-10-12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发布文号:

  一、指南说明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动力煤优质化技术与高效燃煤锅炉技术开发” 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任务要求设置。
  工业锅炉是我国第二大燃煤用户,每年燃煤4-5亿吨,污染物排放总量接近电站锅炉。我国迫切需要发展工业锅炉高效燃烧和烟气除尘、脱硫一体化技术,同时发展动力煤优质化技术和大型煤炭洗选技术,提高动力煤质量,全过程地解决锅炉的燃烧与污染问题。发展动力煤优质化技术和高效燃煤工业锅炉技术是我国重大节能工程任务之一,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项目总体目标:形成适应不同煤种、不同规模的先进燃煤锅炉系统技术和实用改造技术,形成分散式燃煤配套烟气除尘、脱硫一体化技术,锅炉的效率提高10%以上,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大型动力煤洗选技术及装备,区域型煤炭加工系统技术,实现低成本提高动力煤质量。为解决分散式燃煤存在的效率低、污染严重问题提供换代技术和实用改造技术。
  组织形式:项目组织单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项目通过发布课题申报指南,择优选择课题承担单位。
  本项目拟支持7个课题,课题研究年限均为3年。

  二、指南内容
  课题一:高效工业煤粉锅炉系统及关键技术
  研究目标:开发出4-35t/h系列先进煤粉工业锅炉系统。实现低氮燃烧、炉内脱硫和高效除尘,锅炉热效率达86%以上;形成4-35t/h中小型煤粉锅炉系列产品,形成可广泛推广应用的中小型燃煤锅炉换代技术。
  研究内容:4-35t/h煤粉工业锅炉系统技术,重点涉及分散式炉前制粉及稳定供粉技术、小型低氮煤粉燃烧器、小型煤粉锅炉全自动运行控制技术、小型煤粉锅炉低氮燃烧技术(1000℃左右)、小型煤粉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等。研制出4-35t/h系列先进高效工业煤粉锅炉系统,并形成设计软件包和系统产品。在4-5个示范城市,各进行5台4-20t/h高效工业煤粉炉的示范,实现高效中小型煤粉锅炉系统技术与装备产业化。
  主要指标:4-35t/h工业煤粉锅炉热效率达86%-90%,SO2排放浓度<500mg/m3,粉尘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浓度<500mg/m3,比传统工业锅炉节能20%以上。配套形成“中小型粉煤工业锅炉用煤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和“中小型粉煤工业锅炉系统产品”等企业标准,形成专利4项以上。
  经费预算:国拨经费拟安排1000万元。
  课题二:半悬浮带回燃式抛煤机锅炉及关键技术
  研究目标:开发出新型强化燃烧、飞灰回燃式抛煤机炉及控制技术。实现半悬浮带回燃式抛煤机锅炉全系统技术和装备国产化,形成10-65t/h 抛煤机锅炉系列产品。形成的技术可作为10-65t/h工业锅炉的改造和换代技术,广泛用于大中城市小区取暖或工业供热。
  研究内容:新型抛煤机炉及控制技术的开发和示范,重点涉及煤炭粒度分级及供煤控制系统技术、炉拱强化燃烧、飞灰复燃技术、分级配风及降低NOx技术等,形成系列技术设计工艺包。选择示范城市,结合燃用选煤(或配煤)、颗粒煤,进行10台10-65t/h工业锅炉的示范,实现全系统技术和装备国产化。
  主要指标:新型强化燃烧、飞灰回燃式抛煤机锅炉热效率达到80-86%,燃烧效率达92%-96%,粉尘排放浓度<100mg/m3,NOx排放浓度<400mg/m3,节能率10%以上。配套形成“半悬浮回燃式抛煤机锅炉产品”等企业标准,形成专利3项以上。
  经费预算:国拨经费拟安排700万元
  课题三:链条锅炉的优化改造关键技术
  研究目标:开发出适应主要煤种的链条炉全程优化配风技术、适应负荷变化的链条炉自动控制技术,提高链条锅炉的自动控制水平,形成的技术可广泛用于现有锅炉改造和新锅炉配套。
  研究内容:全自动链条锅炉控制系统技术,重点涉及多煤种颗粒煤高效燃烧关键技术、变负荷的自动化调节及控制技术、分阶配风优化燃烧自动技术、智能化专家诊断技术及软件、专家诊断软件与自控系统研发等。在4-5个示范城市,各选择5台在用6t/h~40t/h层燃工业锅炉,结合燃用选煤(或配煤)、颗粒煤,进行示范,实现技术及控制软件的产业化。
  主要指标:锅炉热效率达73%-80%,SO2排放浓度<500mg/m3,粉尘排放浓度<100mg/m3,节煤率不小于15%。形成控制应用软件,配套形成“中小型链条工业锅炉用煤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形成专利3项以上。
  经费预算:国拨经费拟安排700万元。
  课题四:燃煤工业锅炉烟气除尘、脱硫一体化技术
  研究目标:开发出适宜不同容量、不同类型锅炉的烟气脱硫与除尘一体化成套技术。具备脱硫除尘效率高、初投资较省、运行费用较低、维护简便等特点,形成可应用于锅炉、窑炉等各种小型燃煤设备的烟气净化技术。
  研究内容:不同类型的烟气脱硫与除尘一体化成套技术,重点涉及小型高效湿法烟气脱硫及稳定运行控制技术、小型干法脱硫技术及装备、廉价易得的吸收剂制备及高效利用、小型湿法(或半干法)脱硫与高效除尘一体化技术、小型干法脱硫与高效除尘一体化技术等。选择城市分别在两台锅炉上对每项技术进行工业示范。
  主要指标:高效除尘和SO2控制技术的负荷适应能力在50%-100%,可满足工业锅炉负荷多变的运行要求。烟尘排放<100mg/m3,且系统除尘效率不低于95%;SO2排放<400mg/m3,且系统脱硫效率不低于90%;单位运行成本500-700元/tSO2。配套形成脱硫装备产品的企业标准,形成专利4项以上。
  经费预算:国拨经费拟安排800万元。
  课题五:大型模块选煤关键技术及配套装备
  研究目标:开发出年处理能力300万t级模块式动力煤选煤厂关键技术与装备,形成大型模块式选煤厂工程技术的国产化,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研究内容:年处理能力300万t级模块式动力煤选煤厂关键技术、装备及系统,重点涉及适应我国动力煤煤质和应用特点、可实现产品质量实时调节的工艺系统技术,大型重介质旋流器参数优化及工艺系统的合理、高效、简化配置,模块式选煤厂总体布局优化设计及模块结构优化配置,高效、高可靠性介质回收工艺及装备研制等,形成设计工艺包。建成年处理能力300万t级模块式选煤厂示范工程。
  主要指标:建成单机、单系统的年处理能力300-400万t模块式重介质选煤厂。建厂投资较同规模选煤厂降低30%-40%,生产成本降低40%~50%,分选效率≥95%;建厂周期≤6个月。配套形成关键设备的企业或行业标准,形成专利3项以上。
  课题经费:国拨经费拟安排550万元
  课题六:动力配煤及优质化示范工程
  研究目标:形成以动力配煤为主、集煤炭洗选、筛分、型煤等技术为一体的区域型动力商品煤加工技术,实现区域型动力商品煤加工、供应和燃烧技术产业化体系,向燃煤锅炉等供应符合燃煤装备质量要求的商品煤。
  研究内容:区域型动力商品煤加工技术及产业化体系,重点涉及年处理能力30万吨级动力配煤及优质化系统技术,大型混配设备、在线检测仪、型煤设备等关键设备在线调整技术,动力煤综合加工控制系统,集市场信息、产品质量控制、用户配送为一体的管理与控制系统开发等。配合工业锅炉示范,选择3-5个城市,建设30万吨级/年区域型动力商品煤加工示范工程。
  主要指标:在3-5个城市,各建成一个30万吨级/年区域型动力商品煤加工示范工程,形成适用于不同煤种煤质、集市场信息、产品质量控制、用户配送为一体的优化管理和控制技术,并形成应用软件。动力配煤生产加工成本低于15元/吨,综合加工成本在15-20元/吨。配套形成“中小型动力配煤技术导则”等国家标准,形成专利3项以上。
  经费预算:国拨经费拟安排550万元。
  课题七:工业锅炉高效燃烧与污染控制技术的跟踪研究
  研究目标:总结和评价国内现有技术,找出适宜发展的技术,提出我国燃煤工业锅炉今后技术发展建议及政策建议。同时形成若干相应的国家标准。
  主要研究内容:实时跟踪本项目进行的工业锅炉燃烧及污染控制技术示范,对国内现有工业锅炉燃烧及污染控制技术、环境及经济评价的比较与分析,提出今后技术发展建议及政策建议。形成相应的工业锅炉国家标准和基于燃用动力配煤的工业锅炉设计方法。
  考核指标:综合评价现有工业锅炉洁净燃烧及污染控制技术的经济性和环保作用,形成技术经济评价模型及软件,提出发展建议。配套形成“中小型工业锅炉能耗评定方法及判定”、“中小型工业锅炉能耗等级划分”等国家标准,形成基于燃用动力配煤的工业锅炉设计方法。
  经费预算:国拨经费拟安排2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 课题申请单位的条件及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属于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转制院所、科技中小型企业等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如联合申请同一课题,申请单位、协作单位应分工明确。企业技术需求与课题的目标一致。企业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课题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和产业化条件,鼓励在已有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集成与研究开发,有能力在本企业进行应用和转化。优先考虑具有研发业绩、科研队伍和人才稳定、结构合理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团队。
  鉴于国家资助项目的公益性,所有课题申请单位都必须书面承诺向国内其它用户以合理的市场运作方式转让其研究成果。通过课题的实施,能够与其他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联盟,能将课题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或服务,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
  课题申请单位应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能够得到地方、部门或其他渠道配套资金的支持。申请单位必须按指南要求进行经费匹配。
  课题依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依托单位须具备开展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研究所必要的条件,并应设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依托单位负责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承诺在人员和条件上给予保障。
  2.课题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课题负责人(自然人或申请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在60岁以下(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同期只能主持一项支撑计划课题,同时可参加一项课题;
  过去三年没有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和《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各一式15份(A4纸装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的格式及编制要求,请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www.most.gov.cn)。
  课题预算申报书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单位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网站(http://finance.most.gov.cn/)。书面报送的材料应当由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项目或课题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时间、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路5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化工分院科技总工办
  邮编:100013
  申请截止日期:2006年11月2日
  联系人:张翠清,余洁
  联系电话: 010-84262750,84262098
  邮寄文件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对申报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损坏和逾期送达由申报人负责。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电子邮件至zwd@htrdc.com。

科学技术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二OO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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