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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08 生效日期: 2004-11-08
发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03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意见》(建城[2003]188号),并在国债资金安排上给予了支持,促进了各地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推动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确保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任务按期完成,建设部拟对2003年编制的《全国城市供水管理网改造规划》进行修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编规划的目的 
  本次修编规划目的是为了核实原规划供水管网改造的规模和投资,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规划的真实性,以按期完成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任务。 
  二、修编规划的原则 
  1、以2003年编制的《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为基础; 
  2、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3、层层把关,分级负责; 
  4、必须对修编的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三、修编规划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1.重新核实纳入规划项目的条件,即: 
  (1)实施供水管网改造的城市范围为:本辖区非农业人口20万人以上(含20万人)的城市。 
  (2)实施供水管网改造的范围为:①运行使用年限超过50年;②老城区中严重老化和漏损的。 
  2.补充增加规划范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现状、漏损原因,2003年、2004年管网改造国债资金执行情况,管网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预期效果等内容。 
  3.规划期为2005年-2007年,重点为2005年。 
  四、组织工作 
  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的修编工作,并委托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出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修编规划,经充分论证后,报国家建设部。 
  各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修编工作。要在全面总结实施规划两年来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按修编提纲和附表要求认真组织修编工作,做到基础数据详实,规划目标可行。经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后报省建设厅。 
  五、上报时间和上报要求 
  请各市按附件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将编制好的供水管网改造规划资料务于2004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建设厅。报送资料(含文字和表格)要全部采用软盘或电子邮件报送,同时报送与软盘内容一致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附表的电子版可从www.nwqc.gov.cn下载)。 
  联系人:省建设厅综合财务处 
  张韧 0311-7904541 
  E-mail:zr@hebjs.gov.cn 
  附件: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修编提纲(略)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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