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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22 生效日期: 2004-10-22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布文号: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近日,教育部、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教育等行政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广大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为做好此项工作,特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孩子安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此项专项整治行动。 
  二、认真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和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物、构筑物。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装是否牢固。紧急疏散通道、楼梯、走廊等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和及时维修。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门窗和卫生间。校园内用电、燃气和其它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三、各市对学校幼儿园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复查和复核。确实存在隐患的,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进行认真处理,彻底消除隐患。并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抽查范围不得少于当地学校幼儿园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并于2004年11月底前报省建设厅。 
  附件: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略)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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