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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别克轿车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8-31 生效日期: 1999-09-01
发布部门: 国家计委
发布文号: 计价格(1999)1204号
 上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上海通用”别克轿车价格的请示》(沪价商[1999]第2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别克CL--XDA1型轿车中准出厂价格(不含税)定为每辆243100元,别克新世纪XSJ--XDA2型轿车中准出厂价格(不含税)定为每辆283200元。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上下10%的幅度内浮动。销售价格按《国家计委关于对国产小轿车实行国家指导价格的通知》(计价格[1994]1181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选装车和变型车出厂价格由企业按合理比价确定,报我委备案。
  以上价格自199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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