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计委关于同意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新电价改革方案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18 生效日期: 1999-01-01
发布部门: 国家计委
发布文号: 计价格(1999)288号

北京市物价局、华北电业管理局:
  你们联合报来的《关于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新电价改革方案的请示》(京价(工)字[1999]第052号)收悉。经商国家电力公司,现批复如下:
  一、为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销售电价体系,体现用户公平负担电力成本的原则,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电,同意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新电价改革方案,即执行新的目录电价表(详见附件)。

  二、新的目录电价中的各类电价标准均为用户最终执行价格;电价之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三、工业用户均执行两部制电价;商业用户和其他用户可在两部制电价和单一制电价中任选其一。
  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与市内其他地区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

  四、为避免增加用户电费负担,凡是执行新的目录电价后实际电费负担超过执行单一。制商业电价即每千瓦时0.78元的用户,1999年暂按每千瓦时0.78元执行。

  五、新的目录电价表自1999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六、执行新目录电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计委报告。

附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电价表(含税)
  北京经济开发区电价表(含税)
  用户类别  两部制电价  单一制电价
  容量电价元/月/千伏安  电量电价(元/千瓦时)  元/千瓦时
  高峰  平段  低谷
  工业用电电价
  其中:100kw及以上  30  0.401  0.315  0.242
  100kw以下  20  0.695  0.468  0.262
  商业用电电价  30  0.439  0.343  0.262  0.78
  其他用电电价  28  0.465  0.356  0.262  0.68
  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0.3618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