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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整顿棉花流通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29 生效日期: 2004-11-29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4]16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社联合下发《关干印发整顿棉花流通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04] 2123号),决定今年四季度在全国开展棉花流通秩序整顿工作,规范棉花流通秩序。为了配合国家搞好我区棉花流通秩序整顿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整顿棉花流通秩序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熊辉银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牛晓萍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郭毅峰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副主任 
  成员:白晓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李照坤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张克才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吕永民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计委,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牛晓萍兼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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