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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丰台区宛平城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宛平城周边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城内街西关路口迤西至卢沟老桥西侧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城南街西口至东口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单方向行驶。
三、雕塑园南门前路东口至西口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单方向行驶。
四、城北街南口至雕塑园南门前路西口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单方向行驶。
五、东堤路五环主路出口迤北至卢沟桥步行参观广场禁止机动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