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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省府关于加强农村工作保持良好发展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7 生效日期: 2005-01-17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任务目标 
  (一)努力实现“三增”。粮食增产7.5亿公斤以上,全省人均粮食占有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突破3000元;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 
  (二)深化农村三项改革。 
  1.农村税费改革。切实抓好农业税免征工作。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体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系和农村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严格规范涉农收费,坚决禁止和纠正各种违规乱收费,确保全省农民负担不反弹。严格执行村内“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范围、标准。及时依法、依规处理侵犯农民权益的人和事。探索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积极做好村级化债工作。 
  2.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试行)》(鄂发〔2003〕17号),坚定不移地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化7个试点县(市)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全省面上改革,真正做到减轻农民负担,减少财政支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3.国有农场改革。以理顺国家、农场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为主线,在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社会职能剥离和职工养老保险等项改革的同时,重点实施农场农业税费改革和农场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激发活力,促进农场更快更好发展。 
  (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现有基本农田做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意见》(鄂政发〔2004〕3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完善农村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04〕65号)的要求,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秋播前完成土地二轮延包的完善工作,依法、按政策确权、确地到农户。分类处理各种土地纠纷,坚决纠正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户流转承包地等做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探索土地合理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尽快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四)进一步提高农业效益。要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板块经济”,不断壮大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全面提高农业效益,力争全省农田产出率提高2%;农产品综合优质率达到56%,提高2个百分点;农产品出口率达到1.8%,提高0.5个百分点;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率由1.1∶1提高到1.2∶1。 
  (五)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增长点来抓,力争2005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达600万人,增加50万人。 
  (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力争2005年解决2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与50万低收入人口的基本脱贫问题;搬迁扶贫5万人,比2004年增加1万人;再启动500个重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 
  (七)加强林业和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等工程,抓好防护林体系和农田林网建设;继续搞好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进生态家园建设。通过加强生态工程建设,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扶农政策 
  (一)免征农业税。从2005年起,在全省范围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因免征农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省财政安排转移支付给予补助。 
  (二)加大对种粮农民直补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04〕35号),2005年我省粮食直补资金在上年5.66亿元的基础上增加7000万元,达到6.36亿元。 
  (三)继续开展水稻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采取更加规范、更加直接的办法及时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农机具购置补贴,争取国家对我省增加补贴额度,省财政安排配套资金400万元。 
  (四)继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对水稻在市场价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时,指定的粮食购销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所需收购资金,有关金融部门及时予以保证。同时,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管理,控制农资价格。 
  (五)增加对粮食主产区农业技术推广补助。2005年,省里增列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对46个粮食主产县(市、区)的676个乡、镇、办事处按每个补助3万元算账安排。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尽快拿出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六)扶持建设高产农田。按照加快我省高产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部署,2005年省里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本建设等项目中整合筹措5亿元以上资金,在20个水稻主产县(市)再建设高产农田85万亩。 
  积极探索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和支持农民投工投劳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按照中央部署,从2005年起,省财政在争取中央有关资金和合并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投入中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所需材料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研究制定。 
  (七)支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区的板块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2005年,省财政安排6000万元,用于优势、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出口基地建设和绿色食品标准化开发,省发展改革委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引进和改造、兴建加工基地。继续筹措资金支持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 
  (八)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05年,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安排建设通村公路6000公里、通乡公路2000公里。 
  全面开通“绿色通道”。交通部门要与农业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农产品运输高效畅通。 
  (九)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2005年,在积极争取中央培训资金支持的同时,省级财政筹措1000万元配套资金,开展富余劳动力转岗培训。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用好培训资金,保证培训效果。县(市、区)财政也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 
  (十)加大搬迁式扶贫工作力度。2005年,省里从省财政预算新增、财政扶贫、以工代赈、民族发展等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5万贫困人口的搬迁式扶贫。 
  (十一)进一步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积极探索发放大额农业贷款的有效方式,2005年力争“三农”贷款总额达到330亿元。商业银行要适当提高对农村、农业及相关行业的贷款比重,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要扩大对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农业开发项目贷款,重点支持节水灌溉、农村水电、乡村道路等项目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政策要求保证粮棉油收购资金需求。 
  (十二)支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1、继续实行农村特困救助。对农村特困群众救助50万人,每人每年补助120元。 
  2、在农村实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2005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省市县彩票公益金中拿出一部分,县市财政安排一部分,共筹集5000万元用于对部分农民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 
  3、做好血吸虫病和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对晚血病人实行免费治疗,必需经费列入预算安排。在疫区推广沼气和改厕工程,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安排专款4000万元,解决疫区4万农户的沼气建设和厕所改造问题。对农村艾滋病患者及家属实行“四免一关怀”,即:免费抗病毒治疗、免费自愿监测、对病人子女孤儿免学杂费、免费母婴阻断,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 
  4、加大农村改水力度。2005年,在巩固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再解决4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5、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省里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4.7亿元。继续做好对全省80万农村中小学贫困生的“两免一补”工作,即贫困生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减免贫困生杂费;贫困生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分别由国家、省、县(市)财政解决。 
  6、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加强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扶持农民文化中心户。保证农村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做好送书送电影下乡,推进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三、推广十项技术科技的潜力是巨大的,农业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要实现2005年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在加大科技推广力度上下功夫。2005年作为农业科技推广年,重点推广十项重大技术。 
  1、优质高产良种应用技术。继续推行农作物主推品种公告制度,确保农民应用好种,放心用种,为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打好基础。 
  2、高产高效模式技术。重点推广油稻稻、麦瓜稻、鱼稻共生、菜椒棉等“双增”模式,力争应用面积扩大到2500万亩,亩均增收100元左右。 
  3、轻型简化栽培技术。在2004年大面积示范的基础上,2005年推广到1500万亩。 
  4、稻鸭共育技术。在以江汉平原为重点的24个水稻县市推广200万亩,亩均增收120元左右。 
  5、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以稻草为原料生产双孢菇,继续试产以稻草加工中密度纤维板,为稻农增加收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在武汉、宜昌推广玉米秆、花生禾饲养奶牛,逐步改变农民焚烧秸秆、浪费资源的传统习惯。 
  6、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粮棉主产区结合实施高产农田建设项目,实行测土、配方、产肥、供肥、施肥一条龙服务,举办样板,辐射全省。 
  7、生态农业技术。依托国家农村能源项目,推广猪沼稻、猪沼果、猪沼渔、猪鸭渔等生态农业模式。新增沼气池10万口,扩大生态农业技术应用面积。 
  8、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快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建设特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9、畜牧、水产高产优质配套养殖技术。在畜牧小区和水产片带基地全面推广高产优质良种、全价配合饲料、科学饲养、卫生管理等配套养殖技术。 
  10、动植物疫病防治及避灾减灾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力争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家畜、家禽防疫覆盖面分别达到100%和80%,猪、禽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8%以下。科学安排中、晚稻和玉米播期,避开高温热害和低温冷害。在江河洲滩和易涝易旱地,推广抗逆性强、保收系数大的品种,避开渍涝和干旱灾害。上述十项技术推广工作,由省农业厅负责实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大力度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组织和鼓励广大农技推广人员和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深入农村搞好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使各项农业技术措施落实到农户、落实到田块。年底对十项技术落实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依托具有明显优势的农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建设区域性的农业科研中心。 
  四、落实抗灾措施 
  (一)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抗大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积极推进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被动抗旱向主动抗旱转变。在继续抓好长江、汉江堤防等重点骨干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大连江支堤、民堤民垸和湖泊堤防整险加固力度,抓紧水库除险整险和中小河流整治。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保证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不出现人为事故灾害,在设计范围内做到堤坝挡得住、闸站排得出,确保防洪安全。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继续抓好在建的16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我省41个列入全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规划的工程加快实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抗旱减灾作用。下大力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疏浚干支斗农沟渠,完善渠系涵闸泵站配套。 
  (二)抓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加强对农作物流行性、迁飞性病虫害的监控,推广应用频振灯、高压汞灯杀虫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综合防治水平。 
  (三)抓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重点监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疫情,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坚决封杀。 
  (四)抓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工作。继续做好天气预报特别是重大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提高预报准确率;进一步做好短期气候预测工作,为农业生产决策服务;适时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高抗御灾害的能力。 
  五、切实加强领导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业是安天下、稳人心、富农民的基础产业,农业兴百业兴。我省要加快发展促进中部崛起,必须首先强基固本;要提高执政能力,必须首先提高发展农业的能力。去年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对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不能因为农业形势好了,就认为“三农”问题解决了;不能因为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了,就认为农民已经富裕了;不能因为农民负担减轻了,就认为减负的任务完成了。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良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 
  (二)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今年一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特别是县市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更加积极地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更加主动地加强农业基础,更加自觉地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要把农业基础是否加强、农民收入是否增加、农村社会事业是否发展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政绩的重要内容。 
  (三)形成支农合力。各级各部门都要树立全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把服务延伸到基层和农村。省直机关和各市州县要继续组派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队驻村帮助工作。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不断探索和建立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结构优化、科技支撑有力、服务功能健全的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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