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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三亚西岛旅游景区游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7 生效日期: 2004-12-27
发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琼发改收费[2004]2109号

三亚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三亚西岛旅游服务项目价格标准问题的报告》(三价字[2004]157号)收悉。根据三亚市政府统一规范管理西岛旅游景区后的情况,经研究,同意三亚西岛旅游景区游览服务项目套票标准为100元/人,其中旅游交通摆渡费60元/人(往返)、游览景区门票20元/人、旅游码头泊位靠泊费15元/人、价格调节基金5元/人次。以上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期满后,请将执行情况报告我们,以便核定正式标准。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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