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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年报和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5 生效日期: 2005-08-25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码号使用单位:
  在相关码号使用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支持与配合下,2005年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年报和检查(以下简称码号年检)工作已于近期完成。此次码号年检工作首次对全国电信网码号使用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查,是对近年来码号管理工作成效的一次检验,有利于我们全面掌握码号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的码号管理和服务工作奠定基础。现将此次码号年检工作的总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码号年检于2005年2月开始,年检范围包括所有2005年2月1日前由通信主管部门核配的跨地区使用的号码资源(包括1字头号码、95字头短号码、2-8字头智能网业务号码、移动运营商HLR码以及短信SP代码等)。
  整项工作分为材料报送、检查核实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材料报送阶段共通知160家码号使用单位(其中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6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110家,中央、国家政府机构16家,服务型企事业单位28家)报送码号年检材料,涉及短号码533个;经两次书面催报和多次电话催报,实际收到137家码号使用单位报送的508个短号码年检材料,码号使用单位和码号个数的报送率分别为85%和95%(详细统计情况见附件1),中国卫通等37家码号使用单位还对码号管理工作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未报送年检材料的,主要有以下三类原因:(1)已正式申请退回号码(2)由于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无法联系(3)已通知到且经多次催报仍不报送材料(未报送单位名单和原因详见附件2)。大多码号使用者都能够按照要求填写年检表格,中国网通等单位所报材料尤为详实,保证了码号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检查核实阶段,我们对所报材料进行了分析整理,将结果分批在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照公示结果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号码进行了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部。在人手少、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各通信管理局努力克服困难,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用了实际电话拨测、查看交换机数据、查看开通协议、利用互联互通监测系统跟踪等多种方式对各自行政区内的码号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为全面掌握实际码号使用情况积累了第一手的参考依据,部分通信管理局还就下一步的码号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从所报材料来看,当前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的使用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全国电信网码号的使用总体上规范有序。近年来,随着码号管理政策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从年检结果来看,尽管个别违规使用号码的情况仍然存在,但全国电信网码号的使用总体情况是规范有序的。
  (二)号码资源的利用率仍然有待提高。很多号码核配后从未启用或是已经长期停用,并未及时退回;号码开通率(实际开通的城市与批准应开通的城市的比例)低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号码在核配几年后仅在1-2个城市开通。
  (三)号码收费政策的经济杠杆作用开始显现,码号使用者充分利用号码资源的意识增强。主要表现在:(1)从今年1月1日号码收费政策实施以来,已有89个未利用和利用率低的短号码(多为寻呼和ISP号码)由码号使用者申请退回;(2)现有码号使用者基本没有申请新号码的需求意向,而开始考虑并提出利用已有号码拓展使用提供多种业务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码号年检工作,也反映出当前码号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基础电信企业对增值电信企业额外设置码号开通条件,给增值电信企业码号的开通造成困难。《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码号开通程序已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个别基础电信企业额外设置号码开通的限制条件,例如拒绝为平台设置在他网的号码提供转接、要求码号使用者必须与其直联等。
  (二)增值电信企业间的合作经营导致码号使用主体难以界定。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方式等原因的考虑,一些增值电信企业(例如寻呼企业)采取了相互合作经营的方式,号码往往被作为企业合作内容的一部分,使得此类号码的实际使用主体难以明确界定,给后续的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个别增值电信企业内部结构和管理比较松散,带来一定的用户服务问题。例如个别增值电信企业总公司申请退号,并承诺已在全国妥善处理用户问题,但此次号码年检却发现其地方公司仍在继续使用所退的号码,并带有较多的用户。

  三、下阶段工作
  下阶段码号管理工作的思路是,坚持以创造良好环境、保障行业发展、促进社会信息化为出发点,尽快对码号年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码号管理政策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经济杠杆对于码号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
  (一)尽快处理和解决码号年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1)依据《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未参加码号年检和违反号码使用规定的单位整改或对其进行处罚,进一步强化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意识,净化号码使用环境,保证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2)规范基础电信企业码号开通程序,为增值电信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3)尽快研究出台有关企业间合作带来的号码使用主体界定的政策。(4)完善号码管理中的退号机制,切实维护号码使用、管理的严肃性和广大用户的利益。
  (二)进一步发挥经济杠杆对于码号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为企业发展和社会信息化创造良好的环境。(1)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逐步放宽对95号码扩展位长的管理,在利于业务发展、用户使用和码号管理的前提下,在95号码位长使用方式上给予企业更大的自由度。(2)逐步放宽95客服号码申请主体的行业性限制(目前仅限于银行和保险行业),对于有实力和需求的其他类型服务型企事业单位的客服号码需求给予满足。
  (三)将码号年检作为码号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坚持下去。通过此次的号码年检工作,我们体会该项工作对于下一阶段号码管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很有指导作用。此次年检达到了四个目的,一是强化了电信运营企业规范使用和内部号码管理的意识;二是发现了码号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了解了号码使用主体的需求和建议;四是发现了码号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因此,我们认为号码年检工作在整个号码管理工作中是非常必要的,应该作为码号管理的一项制度坚持下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该项工作的开展方式,使得码号年检真正成为码号管理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制定政策、完善管理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2005年码号年检材料报送情况统计
码号使用者 应报送单位个数 实际报送单位个数 未报送单位个数 报送单位比例
电信业务经营者 基础企业 6 6 0 100%
增值企业 110 90 20 82%
中央、国家政府机构 16 13 3 81%
服务型企事业单位 28 28 0 100%
总计 160 137 23 85%
附件二:未按期报送码号年检材料单位名单
序号 使用单位 号码 用途 未年报原因
增值电信企业名单:
1 广东新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95003 电话信息服务 已通知到,未报
2 西安莫林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5116 呼叫中心服务 已通知到,未报
3 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95881 ISP 已通知到,未报
4 深圳市讯业集团有限公司 95888 ISP 已通知到,未报
5 北京互联天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5955 ISP 已通知到,未报
6 广州光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95993 ISP 已通知到,未报
7 北京市海华通讯公司 95821 ISP 已通知到,未报
8 上海光通神洲网络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95833 ISP 已通知到,未报
9 华网通信有限公司 95883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已通知到,未报
10 北京神州长城通信技术发展中心 95838/95839 寻呼 已申请退号
11 北京统一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95885 ISP 已申请退号
12 中电科长江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95889 ISP 已申请退号
13 北京青鸟科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95890 ISP 已申请退号
14 中天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95899 ISP 已申请退号
15 北京亚太通信技术发展公司 95912 寻呼/呼叫中心服务 已申请退号
16 北京金筑网通信有限公司 95795 ISP 已申请退号
17 北京中西网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95835 ISP 已申请退号
18 首创网络有限公司 95101/95830 呼叫中心/ISP 无法联系
19 众通电信网络有限公司 95827 ISP 无法联系
20 深圳市思坦福计算机集成有限公司 95138 呼叫中心服务 无法联系
中央、国家政府机构未报送单位名单:
21 司法部 12348 全国法律服务热线号码 发通知和催报函到单位,未找到直接联系人,未报
2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12355 全国青少年维权、咨询热线 发通知和催报函到单位,未找到直接联系人,未报
23 国家发改委 12358 全国物价监督检查电话号码 发通知和催报函到单位,未找到直接联系人,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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