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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13 生效日期: 2004-05-13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4]3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永明(副省长) 
  副组长:王小玲(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亭(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徐震(省经贸委副主任) 
  谢双成(省监察厅副厅长) 
  徐再生(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 
  张文平(省建设厅副厅长) 
  岑国荣(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泽林(省环保局副局长) 
  邵文国(省统计局党组成员) 
  朱文剑(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曹鸣风(浙江银监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刘亭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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