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4]3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永明(副省长)
副组长:王小玲(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亭(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徐震(省经贸委副主任)
谢双成(省监察厅副厅长)
徐再生(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
张文平(省建设厅副厅长)
岑国荣(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泽林(省环保局副局长)
邵文国(省统计局党组成员)
朱文剑(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曹鸣风(浙江银监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刘亭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