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邮电部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签订合同试行办法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2-06-10 生效日期: 1982-06-10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为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保证按质、按时完成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试行“专项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的办法,即“合同制”。为此,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 合同管理
  1.?凡通信急需,技术基本过关,能够推广使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比较好的邮电科学技术项目,均可提出申请,进行同行评议,经审核批准后签订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申请程序,可按承担项目单位的隶属关系,事先必须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文本,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一并报部。
  3.?合同签订前,由部主持或委托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同行评议。评议办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包括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个别评议,委托专业组、学科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
  4.?评议内容:对项目的目的性,学术上和技术上的先进性、可行性,采取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经费和物资概算,国内有无重复,技术经济评价,以及如何利用并消化引进的新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最后提出书面意见。
  5.?签订合同的项目实行合同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合同的经费分无偿拨款、有偿拨款。有偿项目完成后,所回收的金额全部归部作为科技发展基金。实行利润分成的项目,其分成办法由甲乙丙三方商订。
  二、 签订合同的内容
  申请项目,必须同时提出合同文本草案,基本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简要内容:提出项目的主要研究试验内容、规模、拟采用的试验方法(如技术路线和工艺流程)及预计达到的科研成果等,作出简要说明。
  2.?起止年限:重大项目的合同期限,根据科研进度的需要决定。一般项目的周期为一至二年。
  3.?国内外水平和发展趋势:必须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尽可能具体阐述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内外科研和生产技术水平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各自的特征,并作出技术经济比较。对所提供的情况,要列举资料来源与依据。
  4.?拟采用的试验方法与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必须明确:本项目研究试验的阶段目标和最终目标、规模和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计划解决的主要技术关键;拟采用的技术路线和工艺流程论述(包括技术上的先进性、可能性以及经济上的合理性等方面的内容);成果在国内推广的可能性。
  5.?经费、物资概算:??(1)所需经费、材料、设备和仪表,必须按年度作出概算。??(2)凡拟购置两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必须对其必要性提出充分理由。??(3)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必须纳入物资渠道,有特殊困难的,可向部物资局提出报告。??(4)每一项目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6.?计划进度指标:分年度指标必须明确具体,按具体课题填写进度,并列出每一年预计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合同双方定期按此检查和验收。
  三、 签订合同的程序
  1.?合同项目分三类:一是国家重点项目合同;一是部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一是局(院)项目合同。
  2.?国家重点项目合同,由部科技局向国家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经批准后由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为委托单位,代表甲方;承担项目的单位为乙方;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部科技局是保证单位为丙方。
  3.?部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由各主管单位向部科技局推荐,经部批准后,由部科技局为委托单位,代表甲方;承担项目的单位为乙方;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保证单位为丙方。
  4.?局(院)项目合同,由承担任务的单位向其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院)批准后,由局(院)为委托单位,代表甲方;承担项目的单位为乙方。
  四、 合同的执行
  1.?对全年的合同执行情况,乙方必须在年中(七月份)和第二年一月向甲、丙方提出书面正式报告。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某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修改,并征得丙方意见。
  3.?项目完成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提出合同执行的总报告,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资料的数据必须确切,试验结果能够重复。必要时组织同行验收。
  4.?乙方对秘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公开发表论文时,不得引用未批准的数据、科研成果或其他有关材料。
  5.?科学试验如并非因主观原因而致失败时,应将试验经过、失败原因、经验教训等项,如实提出报告,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处理。
  五、 合同的各方责任
  1.?甲方负责项目方向,内容要求的审核责任,提供必要的条件,定期检查。甲方中途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时,所拨经费和物资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是出成果单位,负责按计划完成合同任务,技术成果权属于乙方,实行技术有偿转让时应经下达计划任务的主管部门审批。乙方因故撤销合同或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而因主观原因(如挪用科研经费、违法渎职等)致无法执行原合同时,应视不同情况给予乙方罚款或令其退还全部所拨经费和物资。如由于主观原因致合同规定的原进度拖延所发生的额外经费,由乙方自理。
  3.?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交正式报告者,甲方有权暂停划拨经费与物资。
  4.?丙方应监督并保证合同的执行,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解决应属本部门安排的基建施工、物资、劳动指标等有关条件。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负合同的法律责任。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的上级领导协商解决,如仍有争议,则由经济法庭仲裁或裁决。
  6.?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的执行受到影响时,其善后事宜,由合同的各方协商解决。
  六、 附  则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试行。
  1982年6月10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