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第二批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7 生效日期: 2003-08-07
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布文号: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590号),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第二批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评审。为增强评审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现将第二批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在水利部网站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若对公示名单有意见或需要反映情况,请于2003年8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到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反映情况要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要加盖公章,个人要签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特此公告。

来信请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地    址:北京白广路二条二号
邮    编:100053
二OO三年八月七日

附件:第二批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公示(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