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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甘肃省“两基”攻坚实施计划(2004-2007)》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30 生效日期: 2004-04-30
发布部门: 甘肃省
发布文号: 甘政函[2004]40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 
  现将《甘肃省“两基”攻坚实施计划(2004一2007)》报上,请审定。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甘肃省“两基”攻坚实施计划(2004一200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一2007年)》,确保我省如期实现“两基”目标,特制定《甘肃省“两基”攻坚实施计划(2004一2007年)》。 
  一、背景和依据 
  (一)“两基”攻坚是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到2007年,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是国家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战略举措,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两基”攻坚计划,对于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普遍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具有重大意义。 
  (二)“两基”攻坚的现状 
  经过多年努力,到2003年,全省全面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实现“两基”的县(市、区)达到61个(会宁县、庄浪县2003年实现“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76?78%,初中入学率达到84?54%,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6?85%。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提出,到2007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两基”目标,“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实现这个目标,我省面临严峻挑战。主要是,全省尚有26个县未实现“两基”,涉及610万人口,“两基”人口覆盖率低于全国14个百分点,青壮年文盲率高于全国3个百分点;地方财政困难,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全省中小学生就学需求与校舍短缺的矛盾突出;全省中小学危房面积大,比例高;教师数量不足,学科不配套;学生寄宿和救助任务重;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低,一些地方学生辍学率居高不下,“两基”攻坚任务十分艰巨。 
  (三)“两基”攻坚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 
  国家西部“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为我省“两基”攻坚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省委、省政府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把教育发展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为“两基”攻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地正在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小学教师编制已核定到县,教师工资能够基本按时发放,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逐步深入,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治穷先治愚、致富办教育已经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为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抢抓机遇,强化措施,坚持发扬“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的扶贫攻坚精神,夺取全省“两基”攻坚战的胜利。 
  二、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到2007年,全省78个县(市、区)实现“两基”目标,“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2?80%,初中入学率达到9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60%,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下,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扫除文盲45万人,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2010年全省全面实现“普九”目标。 
  2、到2007年,17个县(市)实现“两基”。2004年,天祝、清水、永靖3县实现“两基”,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64个,人口覆盖率达到79?29%,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6?35%;2005年,西和、临夏、合作、临潭4县(市)实现“两基”,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68个,人口覆盖率达到83?04%,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85%;2006年,漳县、张家川、环县、武都、迭部、舟曲6县实现“两基”,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74个,人口覆盖率达到89?05%,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35%;2007年,岷县、康县、康乐、夏河4县实现“两基”,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78个,人口覆盖率达到92?8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4?85%,全省基本实现“两基”目标。 
  3、2008一2010年计划实现“两基”的9个县,在2004一2007年4年中,初中入学率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青壮年文盲率每年下降5个百分点。 
  4、2002年底以前实现“两基”的59个县(市、区),以加强农村初中建设和提高农村初中入学率及完成率为重点,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经济、文化基础较好的县(市、区)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主要任务 
  1、28个“两基”攻坚县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692所,其中,新建、改扩建初中371所,占项目县初中总校数的85?29%,新建和改扩建小学321所,占项目县小学总校数的5?17%,改善新增11?66万初中学生和6?29万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使确需住宿的山区、牧区和边远地区的学生进入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学校学习。 
  2、全省消除现存的中小学D级危房272万平方米。加快校舍建设,使农村小学和初中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分别达到国家《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基准。农村小学、初中生人均公用经费分别达到130元和180元(贫困县达到100元和150元),其中国家拨款分别达到40一80元和30一65元(贫困县30一80元和20一65元),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3、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和特殊需求学生的资助制度。对农村困难学生、在校残疾儿童少年和孤儿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4、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发放,建立教师工资转移支付监管机制。做好农村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到2007年,全省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5、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到2007年,为全省316所农村初中配备计算机教室,为3359所小学配备卫星教学收视设备和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及成套教学光盘,为1308个小学教学点配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1、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用好中央给我省分配的8亿元工程专项资金。其中,90%以上的资金用于土建,10%以内的资金用于设备购置。 
  2、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设置要同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当地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加快农村现有初中学校的改扩建步伐。在学校建设立项上,以老校改建、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重点是农村初中,原则上农区小学不建寄宿制学校,牧区和少数林区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集中建设寄宿制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他农村初中都要努力改善基本的办学条件和学生的生活条件,以满足更多确需寄宿的农村学生的要求。工程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原则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后的校舍最低使用年限应达到50年以上。 
  3、整合各种教育项目,有效配置教育资源。“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与“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世界银行贷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等要相互衔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 
  4、省上安排600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其中,2000万元用于“两基”达标奖励。县财政自筹经费不少于省级“工程”配套建设补助的标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二)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1、各县要建立健全中央免费教科书的发放管理制度,确保教科书到校、到人。省、市、县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帮助学校减免困难学生杂费,并为必须寄宿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县、乡政府要因地制宜地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提供条件,帮助改善学生生活。 
  2、各级政府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初中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初中女生要提供一定的助学金。 
  3、落实对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提供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1、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要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相结合,与“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相结合。配套资金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由点到面稳步建设。到2007年,基本建成以教学光盘播放点、卫星教学收视点、网络计算机教室三种模式为基础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 
  2、县级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机制,保证必要的运行经费。少数民族县要开发适应民族特点和双语教学需要的远程教育资源。 
  3、为农村中小学培训一批既懂教学、又懂信息技术的优秀教师,培训一批设备使用和技术保障人员,使远程教育设备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按照2003年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到2007年,28个“两基”攻坚县增加中小学教师1?3万名,全省增加中小学教师3万名,基本按省定编制配齐教师。要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及时调整、配备、补充合格教师。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杜绝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2、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通过采取教育对口支援、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服务期制度和西部大学生志愿者到项目学校任教等多种方式,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3、增加教师教育经费,加大“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实施力度。及时安排师范院校毕业生到缺编地区任教。研究制定特殊政策措施,帮助老少贫地区加快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增强对高师毕业生特别是本科毕业生的吸引力。以启动“教师网联”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契机,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和资源中心建设,搞好教师校本培训。 
  4、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到2007年,为实行“双语”教学的中小学新培养600名合格教师。 
  (五)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1、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初中实验室、图书馆的建设,保证实验课的开课率。开展劳动技术教育、体育和艺术教育。民族地区的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要与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结合起来。 
  2、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的道德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动员各民族爱国人士支持本民族教育的发展。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切实防范境内外非法宗教势力的渗透。 
  3、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加强新形势下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基本要求的同时,在农村初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努力把农村学校建设成为农村党员培训基地和农民学文化、学科技的基地。 
  (六)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1、继续延伸和扩展“天津甘肃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省内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育工作者赴“两基”攻坚县任教、挂职,并帮助培训“两基”攻坚县中小学校长、教师。 
  2、继续实施“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对口进行资金、设备援助,开展对贫困学生的救助活动。 
  3、省教育厅组织机关处室、厅直单位和大专院校,实行“一处一县、一单位一县、一校一县”的结对形式,帮助2004一2007年实现“两基”的17个县制定“两基”攻坚规划,进行校园规划设计,开展教师培训和远程教育,指导工程项目建设。 
  (七)明确各级政府在“两基”攻坚中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予以保障。省政府负责全省“两基”攻坚的组织领导和规划部署;市级政府负责本地区义务教育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在安排对下级转移支付时,要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需要;县级政府负有对本地教育的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办学条件的改善、学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校长和教师人事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 
  2、各级政府都要做到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的“三个增长”。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确保中央和省上财政转移支付不被挪用和截留。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农村初中、小学危房的改造力度,确保师生安全。确保“两基”攻坚县中小学的公用经费,补足实行“一费制”后农村学校的公用经费缺口。确保“两基”攻坚专项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学校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益。 
  3、县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有关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并接受监督。乡(镇)政府要在学校建设用地划拨、组织学龄儿童入学、解决学校勤工俭学场地、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等方面大力支持“两基”攻坚。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1、各级政府要把“两基”攻坚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划,确保资金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2、教育部门要把“两基”攻坚摆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两基”攻坚的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3、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两基”攻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必要的建设资金用于攻坚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 
  4、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安排好专项资金,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都要履行好应尽的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6、“两基”攻坚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制、项目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规划和项目建设情况要透明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使之成为阳光工程、放心工程和精品工程。 
  (二)加强对“两基”攻坚的监督检查 
  1、省上每年对“两基”攻坚进行专项督察和检查,并要建立全程跟踪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过程监管,对各地履行“两基”目标责任、实施“两基”攻坚各项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做出监测评估。对未能切实履行有关责任的地方,要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中央和省上专项经费的拨付。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两基”攻坚各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于挪用、侵占专项经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经费以及由于规划失误和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要严肃查处。 
  3、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要将“两基”攻坚规划的实施和“两基”攻坚县的督导验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督导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的评估验收办法,组织对攻坚县的评估验收。评估验收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禁弄虚作假。省上对“两基”攻坚成绩突出的县将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 
  1、甘肃省2003一2010年“两基”规划表(略) 
  2、甘肃省“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一2007年)总表(略) 
  3、甘肃省2008一2010年实现“两基”的9个县经济、教育发展情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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