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价管字[2004]7号
我市液化石油气销售市场日趋成熟,原定的部分价外收费现已不合适。为规范我市液化石油气销售价外收费,根据《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留管道气开户费、改管服务收费和气表定期更换费三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将原单独收取的管道维修费、钢瓶检测费(钢瓶属于用户所有的可收取钢瓶检测费)并入气价成本,今后不再单独收取此两项费用。
三、取消管道气安装二次进场费、管道气迁户费、管道气销户费、管道气拆装费四项收费。
四、用户租用12一15公斤钢瓶的,经营企业可收取钢瓶押金每个100元。
五、瓶装气送气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企业与用户根据送气距离、楼层等情况协商确定。
六、本通知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我局有关液化石油气价外收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管道气开户费、改管服务收费、气表定期更换费收费标准
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管道气开户费、改管服务收费、气表定期更换费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说明
一、开户费
800元/户
开户费应单独建帐,由此增加的固定资产,不得计入气价成本。
二、改管服务收费
(一)一般服务
指室内改(移)动中压门阀至气炉的气管,并进行简易气密试验。
1.人工费
80元/户
2.仪损费
15元/户
(二)特殊服务
计量表、调压器、球阀等移(换)位及配套服务。
1.人工费
未通气80元/户
已通气150元/户
2.仪损费
15元/户
3.中压焊接
200元/户
4.打墙洞
混凝土50元/个
砖墙30元/个
5.室外高空作业
200元/户
(三)上门服务
50元/户
1.用户为方便装修作业,要求先拆卸气管等室内设备,待装修完工再改管所收取的服务费;
2.应用户要求,供气单位上门为用户更换胶管和更换、维修燃气具等收取的服务费。
(四)材料费
按实际进价加税金收取
三、气表定期更换费
2.5元/月/表
用于气表检定和定期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