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对江苏省1999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99-05-14 生效日期: 1999-05-14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

江苏省劳动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审核〈江苏省1999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请示》(苏劳(1999)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并结合1999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你省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经综合平衡,对你省1999年工资指导线审核意见为:
   1.1999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
   2.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预警线为13%;
   3.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最低线为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二、在工资指导线正式发布之后,根据你省今年工资调控目标,按照分类调控的原则,引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三、要将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及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作用。同时,做好对企业工资增长的跟踪监控,对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及时预警,以保证全年工资的合理增长。

  四、请你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办法,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部。工资指导线颁布后一个月内报我部劳动工资司备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