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生产法 > 化工安全 >
化工装置内部的高处坠落
www.110.com 2010-07-19 13:46

化工装置内有发生坠落危险的操作岗位应按规定设计便于操作、巡检和维修作业的扶梯、平台、围栏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现场有多处斜梯、直梯、工业平台和工业防护栏杆。操作人员在进行生产操作、巡回检查、设备维修时,需要登高下梯及在高处走动,若安全梯、防护栏杆、工业平台的设计、制造、保养有缺陷,容易在走动或攀登时滑倒造成高处坠落等伤害。特别在检修期间的临时登高作业应加强安全管理。
    引起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有高处作业的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或酒后从事高处作业致使高处坠落;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情绪不好,注意力不集中,造成失误;
 3)违反高处作业操作规程;
 4)防护措施不当,安装质量问题.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