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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二)
www.110.com 2010-07-19 13:40

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工作,下设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
  2.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杜绝因工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交通和火灾事故,力争实现零事故。
  3.安全人员及职责范围
  (1)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下设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成员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主,由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安全施工,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方法,是工程施工安全的最高领导机构。有权处理一切违章行为。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施工安全的重要责任人,负责施工实施安全规章和落实全面的安保工作。
  (3)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以各施工班组专业安全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对穿拖鞋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上工地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等安全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同时负责爆破、拆除、混凝土及土方施工过程中人及设备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4)兼职安全员。由施工员及各专业班组长兼任,负责具体落实分部工程、各工序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总之,施工项目在抓好安全管理时,还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既要严格管理制度,也要关心每个成员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因为外来的控制与赏罚并不是安全管理的唯一方法,如果能让施工人员明白共同的安全管理目标和意义,以增强对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的参与程度,并进行精神鼓励,相对一个更高的思想境界来讲,施工人员就能够进行自我控制,这样就能更好地发挥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以利于充分发挥个人的智慧与能力,达到实现个人价值的更高境界。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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