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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空白:撞死人保险公司拒赔
www.110.com 2010-07-15 09:33

 无名氏被车撞死 保.险公司不赔第三险?

  频繁来往于上海和浙江两地的车主秦先生,近日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本月初,从事服装销售生意的他,在开车前往浙江进货的途中撞死了横穿马路的一名男子。然而,保险公司却以“被撞死者是无人认领的无名氏”为由,拒绝给予秦先生理赔。

  秦先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自己明明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且合同中未注明第三者是无名尸而保险人可以免责。”为此,秦先生希望讨个说法。

  撞到流浪汉

  秦先生在电话里回忆了当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景。“那天,我晚上6点从上海发车前往浙江,由于天色渐暗,加上正在下雨,因此,当一名男子突然横穿马路时,我并没有及时踩住刹车,一下子撞到了他。”

  秦先生说,后来他把这名男子送进了医院,但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这名男子蓬头垢面,衣服十分破烂,看样子像是一名流浪汉。”

  秦先生随即向当地交警大队报案,交警大队经过现场调查后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秦先生和死者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另外,为了弄清这名男子的身份,当地公安局查询了当地的户籍档案,并没有查到死者的身份。随后,公安局又在当地媒体上发布了“认尸启事”,但两个月过后,仍然没有人来认领尸体。公安机关因此推断,这名男子有可能是一个流浪汉,并非当地居民。

  根据当地交警大队计算,秦先生应该对这次事故承担部分赔款8万余元,作为对死者的一次性补偿。由于被撞死的这名男子是无名氏,无法找到其家属,因此,秦先生将这笔赔款交给了当地交警大队代为保存,并由交警大队出具收据。

  保险公司为何拒赔

  为了这次事故,秦先生耽误了进货时间,等事故后续工作解决完毕后,秦先生随即回到了上海。没过几天,他便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令秦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过了一个多礼拜后,保险公司竟给他拒赔的答复,理由是“被撞者是无名氏”。按照秦先生的说法,自己当初在购买车险时,上足了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盗抢险”等,而这次事故也是符合“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畴的。
 而保险公司随后给秦先生的解释是,“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无名氏身份无法界定,无法作出理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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