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省四平分公司的协助下,立案四年的诈骗巨额保险案几经曲折于近日告破。犯罪嫌疑人柯某被依法逮捕,人保四平分公司被强制执行的30余万保险赔付款也已完璧归赵。
现年36岁的柯某,是吉林省四平市一家冷饮厂厂长。1998年7月28日,他将其非法交易的无车籍手续的进口丰田子弹头面包车,以“套牌”的“行车证”和车牌号,在四平分公司投保盗抢险金额45万元,交保费13394.00元。同年9月28日,他以9万元价格将此车卖与辽阳市的兰某。但贪婪的柯某却谎称该车当晚在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西湖洗浴中心后院丢失,遂报案企图索赔,四平分公司工作人员在经过详细现场勘查、调查了解后,发现其中有诈,拒绝赔付。
早已对这笔保险金觊觎已久的柯某不甘就此罢休,将此案诉讼至铁西区人民法院。经铁西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认定柯某车辆丢失证据不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柯某又两次上诉至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虚构事实,制造伪证、伪造印章和找人作伪证等手段,蒙敝法院,致使二审两次判决人保吉林省四平分公司赔偿保险金45万元的60%即27万元加诉讼、执行费计30余万元,并将这笔钱从保险公司账户划出,准备支付给柯某。
眼见蒙受损失的四平分公司不气不馁,更没有放弃,他们多次与市委、市人大和省市司法部门联系,据理力争,积极提供柯某恶意诈骗的证据,引起吉林省四平市委、市政府、市检察院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吉林省四平市检察院建议暂缓执行支付柯某保险金行为,市委有关领导也指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后,公安机关先后赴辽源、长春、沈阳等地多方调查取证,柯某骗保事实初露端倪。公安机关利用柯某急于获取保险金的心理,设计将他于今年7月5日抓获。经过5天突审,柯某先后供认了其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和恶意诈骗保险公司巨额保险金的全部犯罪事实。
原来柯某于1998年1月在长春市以28万元购得一台套牌丰田子弹头面包车,并欲以此车抵押贷款,诈骗银行。未获成功后,他便打起保险公司的主意,伪造手续投保。9月28日,柯某将此车卖掉后便直奔人保吉林省四平分公司营业部报案声称车丢失,恶意骗取保险金,但他没有想到,假的终归是假的,骗局被揭穿,他不但没有获取保险金赔付,反而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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