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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敢赚死人钱 保险诈骗入牢监
www.110.com 2010-07-15 10:27

民工头为了减少经济损失,竟然置法律、道德、良心于不顾,在民工因意外事故死亡后在死人身上打起了主意。结果“昧心钱”拿到手却法网难逃。2005年11月3日,由灵宝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监督立案的张军保险诈骗案经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决,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张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02年5月17日,民工张虎在灵宝市故县黑峪口金矿某一洞口打工时遇到坑道塌方被砸伤致死。面对应该向死者家属支付的一大笔丧葬费、抚恤金、家属生活费,民工头张军动起了脑筋。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2002年5月19日,张军在灵宝市公司为张虎购买人身,受益人为张军,同年5月19日生效。5月22日张军持骗取的“灵宝市人民医院张虎死亡证明书(死亡时间为2002年5月20日)”一份,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8月12日张军得到保险公司赔偿金40164元。

2005年7月25日,经群众举报,灵宝院侦查监督科当日对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于7月26日立案侦查,民工头张军最终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公正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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