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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网站报税流程及所需资料
www.110.com 2010-07-30 13:25

  一、办理条件:

  除符合办税通要求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均可申请办理网站报税。

  二、“网站报税”分为使用CA证书和不使用CA证书两种模式。

  使用“网站报税”系统的非CA用户纳税人,没有发生纳税义务,通过“网站报税”系统进行零申报后,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但报送时间不受申报期限(15日)限制,在申报月份结束前报送即可。发生纳税义务需要缴纳税款的,完成网站报税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到申报大厅报送纸质报表并开具缴款凭证,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使用“网站报税”系统的CA 证书用户纳税人,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不需到申报大厅开具缴款凭证,通过网上划款,以银行单据作为缴税依据。

  三、CA用户纳税人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①纳税人在所属税收管理员处领取:

  1)《纳税人实行网站申报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粘贴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章。

  2)《委托缴税协议书》(含三方协议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到开户银行签订委托缴税协议,《委托缴税协议书》留存一份给开户银行;

  ②纳税人携带公章及以下材料,到辽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办理CA证书(费用230元)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A4,加盖公章)

  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A4,加盖公章)

  3)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A4,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A4,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份(A4,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加盖公章)

  辽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南大街28号甲3(省委正门对面)客服电话:23871858 23871868

  ③纳税人携带《纳税人实行网站申报申请审批表》一份、《委托缴税协议书》一份、CA证书,到高新区地税局综合业务一科(305室)进行协议验证,然后到征收科(303室)开户发行,开通网站申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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