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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
www.110.com 2010-07-30 17:19

  【颁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日期】 19931222

  【实施日期】 19931222

  【章名】 通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

  31日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1994

  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五类九种(中、英文对

  照)。

  第一类(二种):

  1.“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适用于个人工资、薪金等项所得的月

  份申报。

  2.“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适用于个人境外所得的年度申报。

  第二类(二种)

  1.“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

  营所得的分月预缴申报。

  2.“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

  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三类(二种)

  1.“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适用于个

  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年内分月(或分次)取得的申报。

  2.“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适用于个人对企事业

  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实行月份(或分次)预缴所得税的,年终汇算

  清缴,多退少补。

  第四类(二种):

  1.“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适用于特定行业职工工资

  、薪金等项所得分月预缴申报。

  2.“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适用于特定行业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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