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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概念
www.110.com 2010-07-31 13:13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外,负有对进出口货物检验、出具进出口货物证明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在主观方面出于故意。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出口退税制度的规定,对明知是没有货物进出口或以少报多、以劣报忧的报关单,仍违背事实弄虚作假,在报关单上加盖海关验讫章或者出具出口货物银行收汇单,退税数额巨大的行为。4、只有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刑法》有关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条文规定: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立案标准:《立案标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十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十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重特大案件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规定,(一)重大案件: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三十万元以上的。(二) 特大案件: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五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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