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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期限的一般规定(3)
www.110.com 2010-07-30 15:21

  如果纳税人经常取得房地产转让收入而难以在每次转让以后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定期申报纳税,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据实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预征税款,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以后清算,多退少补。

  ⑨印花税的纳税期限:应纳税凭证应当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书据立据的时候、账簿启用的时候和证照受领的时候贴花。

  为了简化纳税手续,应纳印花税数据额较大(指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500元的)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方法。汇总缴纳的期限和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最长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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