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律 > 税务管理 > 变更税务登记程序 >
变更税务登记程序
www.110.com 2010-07-30 15:02

  服务类别:税务申报

  服务名称:变更税务登记程序

  受理机构:虎门国税分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申请。填写《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

  服务类型: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报送资料:

  变更内容与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

  (4)、办税员证;

  (5)、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办税员证。

  (3)、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受理时间: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相关表格:

  办事流程图:

  流程说明: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