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拆迁安置 > 拆迁补偿 > 拆迁补偿标准 >
广州住宅拆迁补偿标准提高
www.110.com 2010-07-03 16:36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出台《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并开始施行。广州全市10区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整体提高。

  按照新政策,补偿标准细化为132个片区,其中,二沙岛既是最低补偿标准最高的,也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从过去3000元/平方米提高到12000元/平方米。此外,标准施行前已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通知结合《广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住宅补偿安置最低面积为40平方米。广州市拆迁办主任刘志伟说:“40平方米相当于‘最低消费’,这是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