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担保法 > 担保动态 >
福建省76家担保机构获得信用担保风险补偿
www.110.com 2010-07-13 15:51

21日记者获悉,省经贸委日前公布2008年计划安排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项目名单,福州市有9家担保机构将获得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全省共有76家。

据悉,这是福建省实施担保风险补偿制度以来,首次对担保机构进行补偿。福州市有9家入选,分别为:福建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助业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清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清融鑫瓷业担保有限公司、福建融信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公交企业货款担保有限公司、福建帆顺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福建博安担保有限公司。此外,省属担保机构有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福建元易信担保有限公司、福建世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据悉,省财政预算将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担保机构为本省中小工业企业和中小贸易企业银行贷款融资担保可能产生风险给予无偿补助的资金。对为中小工业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对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5‰比例补偿;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间的联保和再担保业务,按其担保责任所占比例计算担保额。

担保项目属担保机构各股东成员企业间互保以及担保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贷款担保不列入补助范围。

对同一企业年度融资担保责任总额超过注册资本15%,按注册资本15%的比例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单笔融资担保额超过800万元,按800万元计算风险补偿资金。对跨年度的担保责任折算为年度内实际担保额计算。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个担保机构,每年度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