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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样做——点评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几种违法
www.110.com 2010-07-24 11:31

  某镇的城建工作发展缓慢,管理混成、当地人民群众意见很大。镇人大主席团顺应群众呼声,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镇政府的城镇工作进行评议,并作出了《××镇人大主席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决议》,交镇政府执行。

  点评:该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评议政府城建工作,督促政府把这项工作做好,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表现。但其作出决议的举动,没有法律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只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决定诸如城建这样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也没有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这方面的职权。

  主席团监督政府工作

  在某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乡人大主席代表乡人大主席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说道:“我们(乡人大主席团)将认真对乡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工作监督……”

  点评:《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第六条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权界定为五个方面,简而言之,就是负责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交办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代表评议,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选举委员会,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他事项。也就是说,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主要是处理一些事务,搞好服务。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它直接监督政府工作的职权。只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大代表可以直接监督乡镇政府工作。但乡镇人大主席团在监督方面并非无所作为,它可以通过主持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为乡镇人大代表搞好服务来间接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该乡人大主席之所以在工作报告中这样说,其原因,我认为可能有两个,一是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权没有搞清楚,把乡镇人大主席团类同于同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而误认为有监督权,二是机械模仿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写法,照搬照抄而犯错。

  组织部向大会提名候选人

  在A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B县组织部的工作人员直接向大会宣读了县委关于该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1条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的人选,只能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联合提名。B县组织部的工作人员直接向A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候选人显然是违法的。组织部门只能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再由主席团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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