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交付注意事项(2)
www.110.com 2010-07-07 09:43
商品房交付中商品房存在权利瑕疵是指交付的商品房存在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的义务。”因此,对于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存在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若开发商在销售该商品房时未明确告知已设定了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商品房交付时该瑕疵仍然存在的,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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