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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
www.110.com 2010-07-26 13:10

  一是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多种有效形式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办法》,真正理解和掌握其精神实质,知晓违反《办法》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商业贿赂行为发生的自觉性,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办法》,提高从业人员和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商业贿赂是“润滑剂”、“潜规则”等错误观念,打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商业文化,为有效防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为《办法》具体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政府主抓、部门各司其职,切实保障《办法》的顺利实施。

  三是要及时发现和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查清。对于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予以查处。对于《办法》公布后发生的违反《办法》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要依法依纪从重或加重处理。要突破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维护法纪的严肃性。

  四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制定与《办法》相配套的制度。要加强对《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办法》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结合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实际需要,依据《办法》的原则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操作性强的制度。对于《办法》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政策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以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今年初,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俞正声书记多次强调,对新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以及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施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准在湖北省境内参与任何建设工程招投标。并亲自抓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了本办法。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实施《办法》,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治理力度。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里的要求,继续把六大重点领域和九个方面作为治理重点,抓住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治理,力争取得新进展。要抓住实施《办法》的有利时机,重点解决好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以及串标、围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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