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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垄断组织的交往
www.110.com 2010-07-26 11:11

  两种垄断组织的交往

中国人的古怪规定让孩子们很失望,他们只能留在船上。而老塔布图和船长等人早早就搬到夷馆里面去。瑞典东印度公司在广州有几个常驻的人员,他们已经在此等待多时了。哥德堡号比原先预计的时间迟到了半年,所以他们见到老塔布图和莫伦就格外亲切。老塔布图跟他们交接了船上的货物情况以及此次的采购计划,而常驻的商人则介绍了广州市场上当前的行情。这几个人在广州的工作主要就是打探各种货物的价格、生产工艺、流转渠道等信息,同时也要监管一些长期订货合同的执行情况。

  老塔布图在抵达广州的第二天就向中国海关递交了申请,希望同广州本地的中国商行进行正式的洽谈。当时外国商人不能在中国市场上自由地出售自己的商品,也不能随便进行采购,他们必须委托中国人的"商行"来进行买卖。这些"商行"是一种很有中国特色的贸易组织,商行的拥有者大多是具有官家背景的人,甚至就是广东地方官员本人。这些人通过贿赂或者利用职权获得了某一行业的特许执照,于是就能够通过对外贸易获得稳定而丰厚的收益。……

  所以,18世纪的中国同西方贸易是两种垄断组织间的交往:在欧洲,这种垄断组织就是各国的东印度公司,而在中国就是这些商行。所不同的是,欧洲的东印度公司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而中国的商行则是一个封建帝国为了适应对外贸易的需要而不得不创设起来的机构,是附着在封建社会的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基础上的一种买办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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