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各区、县(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市各有关国有资产营运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有效地提高我市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现就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涉及的经济行为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发生下列经济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企业发生下列经济行为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二、资产评估工作组织实施中的相关事项
(一)资产评估工作的委托方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资产评估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针对不同经济行为,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应根据《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相关文章
- ·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 ·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 ·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
- ·淮安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
-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
- ·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
-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若干
-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 实
- ·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
-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从小企业中退出工作若
-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规
-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
-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若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养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企业养老保
- ·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
- ·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
- ·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
-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
- · 如何规避商业银行法律风险
- · 英国企业合并控制的法律改革
- · 数个抵押权清偿顺序
- · 保险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国际比较
- · 云南白药获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
- ·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 · 河北廊坊调整企业改制补偿金支付
- · 什么是股东会
- · 股东会决议的资本多数决机制
- · 隐名合伙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