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律 > 公司知识 > 股东出资证明书 >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及其法律特征
www.110.com 2010-07-09 09:13

商友咨询:

  给公司股东配发股东证,需要注明什么?股东证需不需要经过工商部门确认才生效?如果公司股东没有公司出具的书面股东证要以什么来证明其的股东身份呢?

 lawyergao 回复观点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由公司向股东签发的证明其出资及相关权利的证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后的新《》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出资证明书是一种要式证书,须符合法律规定方可有效,而且它还具有出资凭证的性质,是公司表彰股东的一种凭证。

出资证明书在法律上有以下效力:

     (1)证明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效力;

  (2)证明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范围的效力;

  (3)是股东转让出资或者受让出资发生效力的要件之一。

  所以,出资证明书的作用十分重要。出资后,公司没有签发出资证明书,已违反了法律规定,对维护股东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极为不利。因此,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出资证明书,维护作为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浏览阅读新“公司法” ; //club.china.alibaba.com/club/post/view/5_7147124.html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