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8日,孙孝文被涞水县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孙孝文当即上诉。9月27日,孙孝文又被五花大绑地押到涞水县体育广场,参加公开宣判大会。孙孝文说,他不服一审判决,已经上诉,可县里不顾法律的尊严,又在他胸前挂上了非法持有枪支犯的牌子,他当时感到无比的愤怒。法官再次宣判他3年有期徒刑后,他又被押上了卡车,围着县城游了街。
2006年4月30日,孙孝文拿着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赔偿决定书,找到县委,要求县里执行赔偿决定书,依法为他恢复名誉,给他赔礼道歉。他在楼道里念中院赔偿决定书时,县委办公室的一位副主任叫来警察把他拉到县委信访局门口。他继续念赔偿决定书,结果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了10天。
孙孝文说,他不明白,他找县里落实法律文书有什么错?可声小了,他们就不理你,念出声,他们就说你扰乱了办公秩序,就把你关起来。法律怎么能由这些人随着自己的性子来呢?
大儿子四年没拿工资
孙孝文的大儿子叫孙宝堂,1999年以前是县建委驻山区建设管理所所长,股级干部。
1992年县法院经济庭庭长用手铐将孙孝文打成重伤一事在他告了6年后,终于有了下文。1998年上面要追究庭长等人的法纪责任,县里才想了一个好好安排孙孝文,让孙孝文放弃追究庭长等人的法子。这法子说穿了就是有悖法律和纪律的交易。
孙孝文在上级的劝说下同意了。于是,涞水县委承诺为孙孝文解决财政开支,享受科级干部待遇。但孙孝文哪知道,这承诺只在口上,在县里上了3个月班,也没有下个任命他的文件。有一天,有关领导找他,说你身体也不好,不如让你儿子接继县里给你的待遇,孙孝文又同意了组织上的安排。
1999年初,孙宝堂调任县里某办公室主任。但他在那里工作的4年里,并没有正式文件任命他主任一职,他也没领过一分钱的工资。每次孙孝文去为儿子要说法,领导都说,很快就会解决。直到孙孝文出了冤狱,孙宝堂的工资也没有解决。受父亲的牵连,孙宝堂在孙孝文被抓后,离开了县机关,他原来好端端的干部身份也没有了。如今,他跑到北京的房山打工。
小儿子的心惊肉跳
“我爸出事那年,我16岁,是个初二的学生。”孙孝文的小儿子孙宝乐现在回忆起那些让他心惊肉跳的日子,都一脸的恐慌。他说,那些日子真是太可怕了。
2003年1月6日晚上,孙宝乐和妈妈在家吃晚饭,家里一下子拥进了许多警察。警察命令他们不要动,就对他们家进行了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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