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赔偿法 > 国家赔偿责任 >
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
www.110.com 2010-07-21 10:34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下列哪些情形,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A.公安幹警追捕逃犯時依法鳴槍示警誤傷過路行人的
  B.領有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個體戶制售偽劣產品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的
  C.王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刑期執行2年後經審判監督程式被認定犯罪時不滿14周歲而不負刑事責任的
  D.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未經評估機構估價而低價格財物變賣給他人的
  答案及解析:CD 《國賠解釋》第1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賠償法)第17條第2項、第3項的規定,依照刑法第14條、第15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對起訴後經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並已執行的上列人員,有權依法取得賠償。判決確定前被羈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賠償。”c屬於不負刑事責任的情形,因此對判決執行部分予以賠償。《國際賠償法》第16 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D屬於違法執行侵犯相對人財產,應予以賠償。B屬於私人之間的損害賠償,A屬於合法行為造成損害,應予以補償。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