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www.110.com 2010-07-19 10:28
保险人经营海上保险业务是一种专门性商品经营活动,其与被保险人所签订的海上保险合同就具有双务、有偿的性质。这决定了被保险人在此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 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34条规定:“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前 ,保险人可以拒绝签发保险单证。”
被保险人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时,应当以海上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费条款为根据。
- 上一篇:遵守保证条款的义务
- 下一篇:被保险人应履行告知义务
相关文章
- ·保险费支付问题
- ·保监会公布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办法
- ·苏州工伤复发明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莱芜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与支付操作暂行办法
- ·企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不支付患病职工
- ·智残人士自行辞职 单位未尽审慎义务支付补偿金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 ·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费费率和待遇
- ·调整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标准
-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费个人缴纳计算办法的意
-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征收体制的通知
-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征收有关问题
-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 ·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费核定办法
- ·蚌埠市失业保险费征集工作实施意见
- ·哪些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失业保险费?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缴费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系统失业保险费征缴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