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共同海损?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www.110.com 2010-07-19 10:30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是指船舶在航行中遇到危难,船方为了维护船货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员失或支出特殊额外费用的行为。
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船方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不能凭主观臆测可能有危险发生而采取不必要的措施。
②船方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所谓有意的,是指共同海损的发生必须是人为的有意识的行为的结果,而不是一个、种意外的损失;所谓合理的,是指在采取共同海损行为时,必须符合当时实际情况需要。
③所作出的牺牲应是特殊性质的,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额外支付,即这种牺牲不是海上危险直接导致的损失,而应是人为造成的特殊损失。其支付的费用,应是船舶运营正常支出以外的费用。
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船方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不能凭主观臆测可能有危险发生而采取不必要的措施。
②船方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所谓有意的,是指共同海损的发生必须是人为的有意识的行为的结果,而不是一个、种意外的损失;所谓合理的,是指在采取共同海损行为时,必须符合当时实际情况需要。
③所作出的牺牲应是特殊性质的,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额外支付,即这种牺牲不是海上危险直接导致的损失,而应是人为造成的特殊损失。其支付的费用,应是船舶运营正常支出以外的费用。
- 上一篇: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有何区别?
- 下一篇:什么是海商法上的“委付”
相关文章
- ·军人结婚应具备哪些条件?
-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 ·司法考试《刑法学》辅导: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 ·司考刑法复习笔记:共同犯罪成立条件
- ·收养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怎样申办收养公证
- ·合法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 ·外国收养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 ·收养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 ·收养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 ·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收养子女
-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 ·办理遗嘱公证需具备哪些条件?
- ·离婚起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起诉离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交通事故诉讼需具备哪些条件
-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需具备哪些条件
-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成立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必备条件有哪些
- ·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 ·基金托管人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